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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楚州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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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推进事业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事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普通高校本科生不受户籍限制,其它人员限本市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楚州区2009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方法。

1、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楚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因特 殊情况代为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比例需达3:1。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如考生自愿,可重新填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2009年9月18日9时至 11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岗位计划录用人数2人(含2人)以上,实际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招录计划。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5日至9月1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

2、笔试

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09年9月20日0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9月18日14:30至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实际拟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因特殊情况代为领取的,还须提供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

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总成绩。

根据考生合成后的总成绩,按照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进行。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按实缴纳体检费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考察(政审)条件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5、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列编等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原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察局0517-85912308,区人事局 0517-85912042。

五、本简章由楚州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楚州区人事局

200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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