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镇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苏人社规〔2021〕3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当前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优先使用居住地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募计划
结合场北村实际情况,特申请开发公共环境卫生岗位,招募乡村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
三、岗位职责
公共环境卫生岗位职责为从事村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四、招募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现村(社区)居住地人员优先。
(三)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低收入人口;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3、特困职工家庭;4、残疾人员;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优抚对象家庭的人员;9、军队退役的人员;
(四)男、女年龄均不得超过57周岁。
五、招募方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有报名意愿且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请于2024年8月16日8:30点-2024年8月30日17:00点之前,到场北村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报名。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照片二张,低收入人口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统一安排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1.按照实际报名招录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和无犯罪记录材料。
3.考察工作由镇政府负责。
六、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劳动合同。拟招募人员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根据有关政策,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无经济补偿金。(合同期内达到退休法定年龄,合同自动终止,且无任何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对招募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月)发放,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必须自己缴纳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人:刘勇咨询电话:1730157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