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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机关 | 区直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岗位工作人员 | 1 | 负责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等相关工作 | 本科: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经济统计学;研究生: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无限制 | 无限制 | 无限制 | 1:2 |
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机关 | 区直 | 金融财经岗位工作人员 | 1 | 负责投资、财政金融等相关工作 | 本科:经济学,金融学,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研究生:政治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无限制 | 无限制 | 无限制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