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测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测绘工作人员4名,其中测绘工程师2名,测绘人员2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测绘工程师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测绘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18: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测绘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未取得的不予报名。
5、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测绘类。
6、工作性质需经常来往乡镇、野外测量、环境艰苦,适合男性。
7、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并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二)测绘人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18: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未取得的不予报名。
5、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土地管理类、材料工程类。专业类别划分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工作性质需经常来往乡镇、野外测量、环境艰苦,适合男性。
7、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并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从事财务工作期间曾经有过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1年9月9日—9月15日(周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到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科(金湖县神华大道201号二楼217办公室)报名,并填写《2021年金湖县星源测绘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面试人选确定。按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安排: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等特征,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金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通知公告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追加专业知识测试,优先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和考察由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审查标准为:应聘者是否存在本公告“招聘对象及条件”中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通知公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要求影响正式聘用的或考生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成绩合格的人员当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管理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与金湖县星源测绘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后,可办理续聘手续。被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公司企业人员标准执行。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hajh/)(二)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
0517-86930038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金湖县纪委第九纪检监察组0517-86805378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17-86930088
七、本公告由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9日
c:\fakepath\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1).docx
c:\fakepath\附件2:2021年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