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水利局
2023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管护、河道巡查管护,改善村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发挥好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作用,根据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乡村性公益性岗位人员15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等五类困难人员就业优先。
5.户籍为涟水户籍。
6.服从提供岗位单位的安排和管理。
三、工作职责
主要从事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河湖巡查与管护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3年8月24日—9月6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到水利局三楼310办公室,填写《涟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二)面试。
统一安排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1.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报县人社部门核实其身份,符合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用工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水利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2个月,试用期2个月,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无任何经济补偿金(合同期内达到退休法定年龄,合同自动终止,且无任何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乡村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照不低于涟水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自己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招聘单位为其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咨询电话:0517-80895821
联系人:徐红红张晓玲
附件:
附件1:涟水县水利局2023年乡村性公益性岗位明细表.xlsx